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聚光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35元/股)。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40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1.42%,最高成交价为2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29元/股,成交总金额161,972,758.7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6,407,600股,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3,779,80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 80,992,064 元,持股规模不超过 6,407,600 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 80,992,064 元,实际持股规模为6,407,600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数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407,6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过户价格为 12.64 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与其他持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