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质押回购业务及部分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办理质押回购业务及部
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的通知,普渡科
技于近日办理了质押回购业务及部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普渡科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大股东及其 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途
一致行动人
杭州上市 归还融
公司稳健 资
普渡科 是 15,145,200 26.23% 3.35% 否 否 2021-06- 至解除质 发展引导
技 25 押为止 基金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2、普渡科技本次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18-12- 2021-06- 杭州工商
普渡科技 是 543,600 0.94% 0.12% 26 29 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
2019-02- 2021-06- 杭州工商
普渡科技 是 7,136,400 12.36% 1.58% 26 29 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9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解 本次质押、解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前质押股 质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称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睿 洋 95,397,308 21.08% 75,252,000 75,252,000 78.88% 16.63% 0 0 1,550,000 7.69%
科技
普 渡 57,741,600 12.76% 37,825,600 45,290,800 78.44% 10.01% 0 0 0 0
科技
4、截止目前控股股东普渡科技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一)根据普渡科技的通知,相关情况如下:
(1)普渡科技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质押还款的资金来源主
要是自有及自筹资金。
(2)普渡科技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14.56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的52.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6%,对应融资余额约为3.7746亿
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29.0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8.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1%,对应融资余额约为5.2128亿元。本次部分
解质押系普渡科技按约定归还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借款后相应部分
解质押。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稳健
基金”)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纾困基金,普渡科技本次质
押取得资金用于置换普渡科技在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
(3)普渡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4)其他说明
2018 年 12月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安排
设立杭州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专项基金,帮助有需要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风险,
维持企业稳定经营。并通过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相关信托计划
向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该笔融资款项用于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归
还之前全部股票质押借款及允许的其他资金用途。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
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收益权,并以相应股票作质
押担保和其他经认可的担保。目前普渡科技已与稳健基金约定,稳健基金未来将
分笔向普渡科技提供资金,用于置换普渡科技在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借
款,普渡科技对稳健基金提供相应股票质押及其他增信措施。
(二)普渡科技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普渡科技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基金向普渡科技提供的借款,具有政策帮扶性质,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普渡科技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