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光科技”)及子
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月 7 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
币 7,546,914.91 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资金为人民币 7,365,470.04 元,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具有可持续性;其他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
181,444.87 元。现将具体情况分别列示如下:
获得补助的 提供补助的主 项目 本期收到补助 本期收到补助的 补助类型 会计处
主体 体 时间 金额 理
聚光科技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即 与收益 其他
(杭州)股 杭州市滨江区 征即退 2021.02.07 7,145,686.69 相关 收益
份有限公司 税务局
北京聚光盈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即 与收益 其他
安科技有限 北京市丰台区 征即退 2021.02.07 219,783.35 相关 收益
公司 税务局
零星项目 2021.02.05- 181,444.87 与收益 其他
2021.02.07 相关 收益
合计 7,546,914.91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7 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
7,546,914.91 元,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总额的影响为 181,444.87 元,对 2020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7,365,470.04 元。
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