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并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缓解股票质押风险,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控制融资风险,睿洋科技于2019年3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813,200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睿洋科技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1日 25.55 1,720,000 0.38
睿洋科技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1日 25.55 93,200 0.02
合计 1,813,200 0.40
公司控股股东睿洋科技及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上市时合计持股比例为38.94%,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睿洋科技及普渡科技合计持股比例为37.00%。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持股变动比例为1.94%。[累计变动包含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导致的被动稀释等因素(以前年度减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及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1,523,200 24.65 109,710,000 24.24
睿洋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523,200 24.65 109,710,000 24.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睿洋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份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睿洋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3、睿洋科技在减持前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为进一步降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睿洋科技计划后续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892万股(占聚光科技总股本的1.97%,含本日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以双方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准。后续减持将于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不含公告日当天),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本次减持,睿洋科技可逐步缓解股权质押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睿洋科技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控制融资风险。
5、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通过信托向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归还之前全部股票质押借款及允许的其他资金用途。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约定累计将2000万股股票质押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根据约定逐笔办理后续质押手续。上述安排的顺利实施,将有效缓解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融资压力。睿洋科技本次减持将不会影响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普渡科技后续提供借款。
6、本次权益变动后,睿洋科技持有109,710,000股,普渡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57,741,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4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睿洋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