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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3 深市 聚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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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3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2,850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0.06%。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18人,股票首次授予日期为2014年
9月12日以及预留部分授予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 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 苏猛等1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9,850股回购价
格为6.655元/股; 郑峰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股回购价格为
15.49元/股。 
2、 截止2017年11月22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聚光科技” )于2017
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苏猛、唐启
俊等6人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 以及计琪、任毅飞等12人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不能申请全部解锁, 根据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须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5,000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上述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不能申请全部解锁的未解锁
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17,8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向上述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首次授予6.95元/股,预留部
分授予15.74元/股。因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以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05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45元(含税) ;于2016年5月18日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以2015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18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 ;于2017年7月18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以2016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2,800,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
元(含税) 。
根据《激励计划》 “ 第十一章 回购注销的原则” 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调整方法, 上述离职人员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6.95 –V1)元/股( V1
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累计派息额),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5.74
–V2)元/股( V2为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累计派息额)。
上述部分解锁人员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6.95 –V1)元/股*( 1+
定期存款利率) ],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5.74 –V2)元/股*( 1+
定期存款利率) ]。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意见,通力律师事务所就
回购注销等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内容,具体详见2017年9月20日巨
潮资讯网。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11月22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
非流通股)
1,142,350 0.25 -282,850 859,500 0.19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82,850 0.06 -282,850 0 0
04 高管锁定股 859,500 0.19 0 859,500 0.19
二、无限售流通股 451,657,900 99.75 451,657,900 99.81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
三、总股本 452,800,250 100.00% -282,850 452,517,400 100.00%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