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补充说明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聚光科技”)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4年9
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此次授予中,共有激励对象19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815.9万股,其中激励
对象田昆仑、虞辉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余192人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田
昆仑、虞辉本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不存
在在授予日(即2014年9月12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