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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8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0日、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31,877,911 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 31,877,911 股进行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本次股份注销和减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31,877,911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1,040,921,518 股变更为 1,009,043,607 股;公司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
本 31,877,911 元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040,921,518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009,043,607 元。公司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二、通知债权人内容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明确书面请求,并随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516-68782729,邮编:221004。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