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78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665.6 万股。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前期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
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092.1518 万股的 1.9982%。
3、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1.93 元/股(调整后)。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0 人,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以及授予日在本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预留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7、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2 年度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比 2022年度净利润值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度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2) 触发值(A1)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175% 1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85% 208%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439% 331%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A2 X=100%
2022 年度增长率(A) A2>A≥A1 X=80%
A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3-2025)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预留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度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2) 触发值(A1)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85% 208%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439% 331%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2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2>A≥A1 X=80%
2022 年度增长率(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净利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应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若公司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将依据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A B C D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 90 分以上 80-90 60-80 60 分以下
个人层面可归属
比例( N) 100% 80% 0
(6)实际归属额度计算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4 日为首次授
予日,以 1.9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4 万股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