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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海伦哲: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16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4 年 4 月 18 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根据《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 4 月 8 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定期报告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票 9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票 9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尹亚平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票 9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票 9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能够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能够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证公司业务经营、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据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票 9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921,51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
有的股份 52,677,911 股后的股份 988,243,607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588,526.2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2024 年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其拥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良好。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其作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为 12 万元/年(税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董事薪酬标准,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为公司董事津贴标准涉及独立董事,我们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固定工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责任书专项奖金。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董事尹亚平先生、董事陈慧源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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