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2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 12月 ,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611889323
(6)执业证书编号:37010001
(7)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王晖,联系方式:0531-81666288
(8)监管业务联系人:吕凯,联系电话:0531-81666228
(9)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10)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曾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审计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拥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其拥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
独立性良好。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我们对董事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四)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