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18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7,789,334.5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4,257,914.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16,425,791.49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5,621,457.91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62,037,368.4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
2、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921,51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
持有的股份 52,677,911 股后的股份 988,243,607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588,526.2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发展战略、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