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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ST海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 海伦            公告编号:2023-030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 )


  5、会议召集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鹏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20,661,5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198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7 名,代表股份 7,19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9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3,464,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073%。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名,代表股份 7,19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914%。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20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15%;反对 4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85%;反对 4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9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61,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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