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01 深市 *ST海伦


首页 公告 海伦哲: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伦哲: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海伦哲: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1-054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收 到 公 司 股 东 江 苏 省 机 电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送 来 的《 关于提请召开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监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峰先生主持,公司代行董事会秘书、证券专员列席会议。经多轮沟通、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监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于 2021 年 5 月18 日签署了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3:00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李雨华投“反对”票,理由为:机电所已与中天泽集团签订不可撤销委托表决权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机电所已不具备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提出议案的资格,不同意《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将<关于罢免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罢免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李雨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尚未选举确定,所以不能提出罢免及另外推选候选人的议案,不同意议案2。
    3、《关于将<关于推选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推选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推选张秀伟、尹亚平、陈庆军、杨维利为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人选,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海伦哲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简历另附。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李雨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尚未选举确定,所以不能提出罢免及另外推选候选人的议案,不同意议案3。

    4、《关于将<关于罢免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拟罢免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李雨华、陈悠。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李雨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尚未选举确定,所以不能提出罢免及另外推选候选人的议案,不同意议案4。

    5、《关于将<关于推选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推选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拟推选郭晓峰、刘兵为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人选,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海伦哲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简历另附。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李雨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尚未选举确定,所以不能提出罢免及另外推选候选人的议案,不同意议案5。

    6、《关于将<关于撤销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撤销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拟以 1 元价格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格有失公允,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提请股东大会撤销转让。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监事李雨华投“反对”票,理由为:鉴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股东提交的议案未表决,所以不能提出撤销,不同意议案 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省机电研究所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秀伟,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高空作业机械分会副会长,全国升降工作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徐州市优秀专
家。1986 年 7 月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毕业,2003 年 3 月获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86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江苏省机电研究所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设
计)室主任、部长、副所长等职务;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级
工程师、董事、分管科研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 3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公司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起
同时担任格拉曼董事长;2014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秀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05,278 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
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尹亚平,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1 年 7 月
至 2002 年 1 月在江苏省机电研究所历任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02 年 2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机
电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海伦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今,
任机电公司董事;2009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尹亚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12,104 股;为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省机
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马超,男,1971 年出生,回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曾任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技术委员会委员,2009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电力车辆研究中心主任;2009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87,591 股,占公司股份的 0.2678%,除上述情况
外,马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陈庆军,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历任江
苏省机电研究所出纳、记账会计、主管会计;2002 年 1 月起任江苏省机电研究所监事;2008 年 5 月
至 2009 年 3 月,任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监事;2009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本
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2012 年 4 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本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 17 日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起代行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庆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52,752 股,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
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0.06%的股权。除上述情况外,陈庆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杨维利,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毕业于扬州大
学会计学专业,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机电研究所历任会计、财审部长,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机电公司财审部长,2005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海伦哲有限财务部长,2009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长,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上海格拉曼副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