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1-00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监事郭晓峰、副总经理马超、副总经理田志宝、财务总监陈庆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陈慧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公 司 ”) 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公司监事郭晓峰先生、副总经理马超先生、副总经理田志宝先生、财务总监陈庆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慧源女士拟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832%。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如下:
拟减持股份占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股份比例
1 郭晓峰 298,000 0.0286%
2 马超 696,000 0.0669%
3 田志宝 595,000 0.0572%
4 陈庆军 238,000 0.0229%
5 陈慧源 79,000 0.0076%
合计 1,906,000 0.1832%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在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