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0-075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1,040,921,5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元(含
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9)于2020年5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921,5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3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0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2 08*****253 MEI TUNG(CHINA) LIMITED
3 01*****599 杨娅
4 08*****960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00*****857 丁剑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慧源
咨询电话:0516-87987729
传真电话:0516-68782777
七、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