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报审计工作,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
次。
6、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甘思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年报审计收费 70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收费持平。公司将根据审计工
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