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德宇先生、陈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德宇先生、陈兴华先生简历如下:
李德宇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2 年 5 月,中国国籍。2004 年毕业于武汉
大学应用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 年进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现任公司事业部常务副总。
李德宇先生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6,952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副总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陈兴华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3 年 7 月,中国国籍,硕士,中级会计师。
2005 年毕业于安徽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8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部长;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高金富恒
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助理。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陈兴华先生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9,48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副总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