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2 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48.7689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8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盟新材”)于 2023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予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公司股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曹学 董事长 198 6.60% 0.47%
2 王子平 副董事长 240 8.00% 0.56%
3 熊海涛 董事 90 3.00% 0.21%
4 宁红涛 董事 150 5.00% 0.35%
5 陈登雨 总经理 200 6.67% 0.47%
6 丛斌 副总经理 118 3.93% 0.28%
7 赫长生 副总经理 80 2.67% 0.19%
8 史向前 副总经理、董秘 100 3.33% 0.24%
9 陈兴华 财务总监 60 2.00% 0.1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764 58.80% 4.15%
人员(15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2,400 80.00% 5.64%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600 20.00% 1.41%
合计 3,000 100.00% 7.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归属时间 占首次授予权益
票归属安排 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之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每个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5% 10.5%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35% 24.5%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60% 42.0%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 An≦A
(A)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优秀 10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标准系数(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