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上午 10:20 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2 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故本次共拟归属 122 名激励对象。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548.7689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