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翰宇药业”)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 3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30.19
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54,750,000.00 元,由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30,19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560,000.00 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534,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15,025,800.00 元。
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5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 年度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版经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版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442010182600091345),用于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项目及其他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39294103001688908),用于购买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药品项目技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OSA11013369207601、OSA11013369207602),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募投项目包括:(1)Cycloset (Bromocriptine,溴麦角环肽)项目;(2)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项目;(3)客户肽等产品的海外销售项目等,以及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员工薪酬,办公场所的租赁,办公设备的购置,研发物料采购等。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定)的,银行
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3520 283,000,000.00 - 已销户
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7442010182600091345 31,300,000.00 - 已销户
招行泰然支行 755917093910502 410,260,000.00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688908 -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0823856 -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1006525 -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982566 - - 已销户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265913 - - 已销户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美元) OSA11013369207601 - - 已销户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港币) OSA11013369207602 - - 已销户
合计 724,560,000.00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本报告期投入募 --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69,788.5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投资总额 额(1) 期投入 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