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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翰宇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瑶女士、钟廉先生、胡文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执行总裁PINXIANG YU女士就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
进行汇报。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807,791.13元,当前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6,690,192.54元。公司 2021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707,593.36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92,926,032.01元。

    鉴于公司2021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和目前的盈利水平,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从公司实际出发,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其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独立董事意见,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等进行财务审计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200 万元以内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周五)下午15: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周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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