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成立合成生物学与多肽药物联合研究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联合研究中心能否良好运营以及各方合作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不确定性;
2、合成生物学系联合研究中心之研发方向,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尚不含有上述产品;
3、研发投入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研发投入金额有待合作各方根据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联合研究中心涉及的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存在研发失败、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能否最终实现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技术合作开发项目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成果转化、产品市场开拓、产品验证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对公司 2022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签署协议概况
为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翰宇药业”) 在多肽药物生物法生产等领域建立长期的技术开发平台,同时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先进院”)和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以下简称“深圳理工大学”)科研成果创建一个良好的转换平台,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深圳先进院及深圳理工大学签署《联合研究中心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优势互补原则,一致同意成立合成生物学与多肽药物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中心)。
本议案经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261921;
开办资金: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樊建平;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学苑大道 1068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先进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信息、电子、通讯技术研究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研究高性能计算、自动化、精密机械研究生物医学与医疗仪器研究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与学术交流;
2006 年 2 月,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及香港中文大学友好协商,在深圳
共同建立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2、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
举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1271XF;
开办资金:1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樊建平;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 1068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建。培养高学历人才,
为主要门类的学科体系,重点打造前沿交叉学科。开展科技创新及相关科学研究、博士后培养、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继续教育、产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等;
2018 年 11 月 16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在深签署《合作共建中国科
学院深圳理工大学协议书》,依托深圳先进院及中科院在粤科研力量建设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及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
1、合作领域及内容:合作领域为合成生物学与多肽药物,双方主要围绕抗感染、抗肿瘤、内分秘、镇痛等多肽类药物的研究开展合作,共同开发成药性好、药效好的新型多肽药物。甲方依据市场需求提出多肽药物的候选开发品种或亟待提升品质的多肽药物品种,乙方接受委托,采用合成生物学方法,结合理性设计、分子进化和高通量筛选平台,开展高质量候选多肽药物研究。
2、合作形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公司分阶段向乙方投入总计 1,500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用于联合研究中心开展项目研发,乙方完成相应阶段的目标与成果。
3、阶段目标及成果:项目共分为五个研发阶段,每个阶段执行时间为一年,在每阶段每期项目达到对应附件说明的考核要求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十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乙方拨付对应周期研发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附件合同交付内容,可向甲方申请延期验收,最大延期时间不得多于半年。如延期时间仍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间产生的应归属甲方相关成果仍归甲方所有。
4、组织架构及管理:联合研究中心依托甲方建立,实行“理事会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制。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担任,负责联合研究中心的全
面工作。理事会由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 名、理事 5 名组成。理事会负责指导、
监督联合研究中心的研发活动。理事长由乙方推荐担任,副理事长由甲方推荐担任,理事会其他成员分别由甲乙双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5、成果归属:由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开发的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及技术秘密的使用、许可使用、转让、收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签署,是公司在合成生物学平台的产业延伸,凭借合成生物学的平台及先发优势,后期可增加公司不同品类产品可拓展性。本次协议签署预计不会对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联合研究中心能否良好运营以及各方合作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不确定性;
2、合成生物学系联合研究中心之研发方向,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尚不含有上述产品;
3、研发投入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研发投入金额有待合作各方根据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联合研究中心涉及的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存在研发失败、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能否最终实现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技术合作开发项目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成果转化、产品市场开拓、产品验证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对公司 2022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联合研究中心协议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