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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签订约束性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翰宇药业:关于签订约束性意向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约束性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署仅为专利的授权意向书,相关专利申报中。后续能否获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盒目前正在临床样本检测阶段,后期仍需中国食品药品鉴定研究院检测。在临床研究方面,存在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临床进度及后续能否获批上市具有不确定性,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际上已有多款试剂盒通过认证并上市销售,如:九安医疗美国子公司已获得美国 FDA EUA 授权,并在美国销售上市;亚辉龙已获日本 PMDA 认证,并已收到订单将在日本销售上市;华大基因全资子公司已获得欧盟 CE 证书,同时获得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上市;康泰医学已获欧盟主管当局登记注册,并被允许开展海外销售;华盛昌已取得欧盟 CE 认证,可在欧盟国家和认可欧盟 CE 认证的国家进行销售等。同时,国内已有 10 家厂家的同类型产品获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同类产品的注册还有 70 余家尚在审批中,公司产品能否上市并获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对未来业绩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 2.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65%,鉴于现有在研项目中资金需求较大,若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通畅程度发生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6、公司 2019 年-2021 年连续三年业绩亏损,2021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预计亏损:38,000 万元至 43,000 万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7、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率达到 94.18%,质押比例较高,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

  基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翰宇药业”)此前与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研中心”)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三院”)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与国研中心、市三院合作开发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国研中心及市三院拟将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乙方编号 P301-F7 和 P301-H5 两条抗体,以及后续与该项目相关的专利)的全球独占实施许可权许可给公司。

  本次合同签署属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合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手方介绍

  (1)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举办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31240L;

  法定代表人:刘磊;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 29 号 F 栋 22 楼 2208 室和 2209 室;
  开办资金:3,000 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前沿医学研究、强化医学研究基础平台建设、促进医研企协同助力健康产业发展、普及推广带动基层发展、开展重大疫情应急研究攻关、培养医学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2)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举办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5559XN;

  法定代表人:刘磊;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 29 号;

  开办资金:9,000 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卫生公益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培训/医疗服务/教学科研相关领域对外合作/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临床心理学专业/传染科/结核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家用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乙方编号P301-F7 和 P301-H5 两条抗体,以及后续与该项目相关的专利,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优化/替换上述“技术及专利”)

  1、授权许可:甲方受让本项中“技术及专利”的全球独占实施许可权。

  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可自行决定该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商标。产品商标应归甲方所有。

  技术资料是指全套技术、注册文件、专利、等,由乙方提供给甲方,供甲方使用。

  2、许可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年。

  3、许可条款及费用:签约之日起,后续商业化产品开发、申报注册及商业化生产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持续提供技术支持;


  在本项目产品获得生产文号上市销售后连续 15 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具体分成比例及条件,将在该产品获批上市前双方另行约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国研中心、市三院签署《约束性意向书》,双方合作开发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后期产品上市后进行利润分成,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的签署仅为专利的授权意向书,相关专利申报中。后续能否获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盒目前正在临床样本检测阶段,后期仍需中国食品药品鉴定研究院检测。在临床研究方面,存在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临床进度及后续能否获批上市具有不确定性,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际上已有多款试剂盒通过认证并上市销售,如:九安医疗美国子公司已获得美国 FDA EUA 授权,并在美国销售上市;亚辉龙已获日本 PMDA 认证,并已收到订单将在日本销售上市;华大基因全资子公司已获得欧盟 CE 证书,同时获得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上市;康泰医学已获欧盟主管当局登记注册,并被允许开展海外销售;华盛昌已取得欧盟 CE 认证,可在欧盟国家和认可欧盟 CE 认证的国家进行销售等。同时,国内已有 10 家厂家的同类型产品获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同类产品的注册还有 70 余家尚在审批中,公司产品能否上市并获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对未来业绩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 2.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58.65%,鉴于现有在研项目中资金需求较大,若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通畅程度发生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公司 2019 年-2021 年连续三年业绩亏损,2021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预计亏损:38,000 万元至 43,000 万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率达到 94.18%,质押比例较高,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近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拟合作成立基金,投资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医药领域优质项目,截止目前尚未确定投资项目,暂未实际出资,仅为合作框架,暂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不存在投资损益。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公司将大理作为其从事工业大麻的种植和深加工的重要发展基地和重点投资区域。截止目前翰宇大理尚未取得工业大麻生产许可证,根据协议规定若后期未能获批工业大麻生产许可和种植许可,则该宗土地可用于生物制药或大健康产业,如需出让或转让项目用地,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变项目用途,则有权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土地及地上建设物、附着物。

  2、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前三个月持股情况无变动,原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彭彤、赖建生最近三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共赢基金、彭彤、赖建生的交易行为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现将交易明细列示如下:

        时间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成交均价  减持数量

                                                (元/股)  (万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共赢基金    大宗交易    11.98        985.06


    2022 年 1 月 11 日    共赢基金    大宗交易    12.55          800

    2022 年 1 月 24 日      彭彤      大宗交易    15.83        1,833

    2022 年 1 月 24 日    赖建生    大宗交易    16.00        1,300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共赢基金、彭彤及赖建生未来三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若相关方在未来 3 个月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约束性意向书》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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