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3:30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现场、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经执行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予以审核,同意公司聘请曾兆辉先生担任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协议及相关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产品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规格:0.25毫克)(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上市许可及相关知识产权转让给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凌
中国”),并与辉凌中国签署《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协议》(以下简称“MAH转让协议”)和《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IP协议”),其中,MAH转让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798,000元,IP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699,500元,合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8,497,500元。产品持有人由翰宇药业变更为辉凌中国后,在协议有效期内,辉凌中国仍将委托翰宇药业作为协议产品的独家生产厂家,为辉凌中国提供该产品制造服务,辉凌中国承诺仅从翰宇药业独家采购其在协议区域内销售的全部协议产品。
本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及委托生产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事宜尚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协议及相关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协议及相关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