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贵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贵先生同时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贵先生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且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作为公司董事,同意将曾少贵先生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承诺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贵先生做出的提议,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核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与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