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下午在公司总部 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及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有表决权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良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志良先生、林惠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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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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