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纳川股份,证券代码:300198)于2018年8月2日、8月3日、8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在2018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参股基金出售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及相关文件外,近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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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关于公司参股基金出售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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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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