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现场会议
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修改提案和新提案提交表决。有关本次股
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15:00至2018年5月16日(星期
三)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主持
现场其他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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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67,940,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974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67,865,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967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3%。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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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 于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6、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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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865,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2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0%;反对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余文群、高鹏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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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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