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15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独立董事
辞职暨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铁汉”)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家强先生、董事李冬霞女士、独立董事邓磊先生和独立董事刘俊国先生、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黄智先生的书面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刘家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刘家强先生原任期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家强先生的工作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家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刘家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家强先生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李冬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李冬霞女士原任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冬霞女士的工作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冬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李冬霞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原任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合规运行,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时生效。在此之前,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4、黄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黄智先生原任期自2021年8月5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工作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截止本公告日,黄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黄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长刘家强先生和董事李冬霞女士工作变动、独立董事邓磊先生和刘俊国先生辞职,为更好保证公司及董事会运行,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提名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何亮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杨凯华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公司董事会广泛遴选及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孔庆江先生、白俊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
董事后,孔庆江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白俊仁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孔庆江先生、白俊仁先生的资料认为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1、何亮先生简历如下:
何亮,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长沙铁道学院会计学专业,在职教育取得会计硕士学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11年4月历任中铁二局西南线第五工程项目经理部助理会计师,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处西藏经理部财务主管,中铁二局第五分公司财务会计部副部长,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部长、部长,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科科长,2011年5月至2016年11月历任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中铁资本有限公司基金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中化建工程集团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历任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任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何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凯华先生简历如下:
杨凯华,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1997年7月专科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2012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年1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1997年8月至1999年2月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第六工程处历任青海氯酸钠项目技术员,陕西榆林石化技改工程技术员;1999年2月至2005年7月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第六分公司历任江苏镇江奇美ABS项目技术负责人、榆林炼油厂催裂化项目施工经理、内蒙古吉兰太氯酸钠项目项目经理、甘肃白银TDI项目项目经理、副经理;2005年7月至2010年2月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任宁夏甲醇项目部常务副经理、白银项目部副经理;2010年2月至2022年9月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历任宁夏分公司副经理、国际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国际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基建管理部主任。
杨凯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孔庆江先生简历如下:
孔庆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本科、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1990年7月至1993年5月,任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1993年5月至1995年7月,任浙江省涉外金融商贸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浙江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12年1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同时担任中国全球治理杂志(CIGG)主编、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孔庆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白俊仁先生简历如下:
白俊仁,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化工部第二建设公司副主任科员、副主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化学工程深圳分
公司财务部主任;深圳商报社财务处处长;2003年起就职于深圳报业集团,历任财务中心主任、经管委委员、副总经理。
白俊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