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087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5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180,094 股,发行价格为 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34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股权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人民币 2,737,434.04
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62,564.30 元。2023 年 6 月 2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8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合肥园博园景观绿化工程-2 标段项目 25,500.28 10,000.00
2 井冈山茨坪景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及挹翠 12,885.00 7,500.00
湖水系治理工程 EPC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
3 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西溪河水环境综合 17,733.61 3,500.00
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65,118.89 3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175.63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071.53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 募集说明书 承诺拟使 自筹资金 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承诺投资 用募集资 预先投入 金额
总额 金投资额 金额
1 合肥园博园景观绿化工 25,500.28 25,500.28 10,000.00 10,104.10 10,000.00
程-2 标段项目
井冈山茨坪景区雨污水
2 管网改造提升及挹翠湖 12,885.00 12,885.00 7,500.00 4,805.40 4,805.40
水系治理工程 EPC 项目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河流
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
3 生态价值实现项目—— 17,733.61 17,733.61 3,500.00 3,266.13 3,266.13
西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一期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 -
合 计 65,118.89 65,118.89 30,000.00 18,175.63 18,071.5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 第110A014550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事项。
4、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节能铁汉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节能铁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