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046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铁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人,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家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李 莎女士、刘俊国先生、邓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
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查 意 见 》,致 同 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出具了《 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数)-866,172,932.6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0,519,954.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6,000,992.64
元,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6,520,947.26 元。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优先股股息的
派发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数)-866,172,932.6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0,519,954.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6,000,992.64
元,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6,520,947.26 元。
因公司 2021 年度优先股未进行派息,未派发的优先股股息累积
到 2022 年度。董事会同意公司本年度优先股不进行派发股息,2021年度、2022 年度未派发的优先股股息累积到下一年度支付。
据《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 “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的次日或当年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之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孙 )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 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3 年度,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控股 子(孙)公 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 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 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 文 件 ,并 授 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孙)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有效期
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之日止。
14、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 家 强 先 生 、胡 正 鸣先生、李强先生、郭子丽女士、李冬霞女士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5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有效期
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5、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
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亿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