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首页 公告 节能铁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节能铁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节能铁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02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铁汉”)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20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1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1,1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72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2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180352号”《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1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金额

 1  海口市滨江西带状公园二期(江    794,707,600        427,262,000

    滩部分)PPP 项目

 2  临湘市长安文化创意园 PPP 项目    570,000,000        250,000,000

 3  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 PPP 项目      887,490,000        260,000,000

 4  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 PPP    275,000,000        150,000,000

    项目

              合  计              2,527,197,600      1,087,262,000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2月14日(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534,915,913.64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    存款余额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9100078801600000201  活期  2,100,062.10

 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9400000504  活期    78,011.44

 司深圳园博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337170100100292136    活期  100,189,759.85

 圳龙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07779089              活期  432,548,080.25

 司深圳盐田支行

          合计                                        534,915,913.64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2,93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周转的需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来计算,每年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1,941.8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2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节能铁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