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9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320,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320,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92 刘水
2 00*****635 杨锋源
3 08*****03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 08*****535 乌鲁木齐木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05 中泰创展(珠海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杨锋源、黄美芳
咨询电话:0755-82917023
咨询传真:0755-829275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