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21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黔东南天柱县城区环境整体提升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天柱县城区环境整体提升PPP项目PPP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约定,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33亿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建设”)、控股子公司铁汉山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山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资管”)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贵州黔东南天柱县城区环境整
体提升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贵州黔东南天柱县城区环境整体提升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铁汉建设、铁汉山艺、铁汉资管共同签署的《天柱县城区环境整体提升PPP项目PPP合同》。
三、工程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天柱县凤城镇正中街18号县政府办公室一楼;负责人:龙久勇;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标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采购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天柱县城区环境整体提升PPP项目。
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生态环境工程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部分”。
其中生态环境工程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东部新城水廊道公园、城市海绵设施、防洪排涝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建设、特色空间打造及道路风貌提升、停车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区域管网建设四个方面。项目运营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全项目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维护维修、清扫保洁、定期巡查检查、安保及应急处理(包括铲雪、抢险等)等,实现完善与提升老城区品质风貌,大力建设东部生态新城的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效地疏解老城交通,改善停车问题,提升道路风貌;新建东部新城主干路网及公共绿地,拉大城市空间骨架。
3、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33亿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4、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原则上为3年;运营期自各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结束为止。
5、付费机制:在运营期内,乙方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获得的使用者付费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为可用性服务费与运维服务费之和再减去使用者付费收入。
6、项目用地:本项目采用划拨方式供应项目土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划拨至政府方股东名下,为本项目之目的,在合作期内,甲方确保乙方可以合法、独占性地出入、占用和使用项目场地,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33亿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政府方依据合同审定的决算金额为准,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81.88亿元的15.06%。本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8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天柱县城区环境整体提升PPP项目PPP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