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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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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关于河南省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3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130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

            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PPP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约定,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9,659.97万元,投资额最终以政府方依据合同审定的金额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建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资管”)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
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河南省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铁汉建设、铁汉资管签署的《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PPP合作协议》。

    三、工程招标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招标人为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人:李承毅;地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129号;主要职能: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住房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城乡规划、住房和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等职能。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招标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

  2、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为119,659.97万元。


  3、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两个子项目。

  (1)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①安林高速公路林州东出入口景观提升改造(林州桃花园及周边绿化带):安林高速林州站周边区域,位于林州市东、S301、S226、S22交汇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7990平方米(约1061亩);

  ②安林高速太行大峡谷出入口景观提升改造:西起东明石化加气站,东至南林高速桥下,沿城市道路两侧约50米区域及林州易高加气站东侧大部分区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0515平方米(约1545亩);

  ③南林高速公路红旗渠出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出入口为S228道,S228作为通往南林高速主要交通干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78300平方米(约867亩)。

  (2)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建设

  东至学院路,西至东城旺世,北至桃园大道,南至天平大道下庄村,建设面积1379359平方米(约2069亩)。

  5、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

    6、项目公司:本项目由林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
理本项目。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745.69万元,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74.57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8,771.12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0%。项目公司利润由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7、付费机制:本项目采用“可用性和绩效付费模式”,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为保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用由林州市财政局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中期财政规划。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9,659.97万元,投资额最终以政府方依据合同审定的金额为准,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81.88亿元的14.61%。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8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林州市高速口景观提升改造及桃园河湿地公园景观生态工程PPP项目PPP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