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114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雅安市芦山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为“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中标单位,本项目初步估算的项目总投资为52,255.97万元(最终以审计金额为准)。
公司已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一、工程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2、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52,255.97万元(最终以审计金额为准)。
3、建设规模及内容:芦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3个子项目:芦山县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芦山县县城段溢流堰二期工程和芦山县大
川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1)芦山县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址主要位于芦山县龙门乡和芦阳镇,涉及2个乡镇6个行政村(社区)。项目综合治理措施主要分为河道治理工程和景观工程及附属工程两大部分。
(2)芦山县县城段生态溢流堰二期工程
本工程河道综合治理总长5.83km,上起工业园区大桥上游580m处终点至351大桥下游悬崖转弯处,新建4座生态溢流堰,并对整个工程区河道进行疏浚,疏浚开挖土石方按要求堆放于河岸两边,并大于土石方回填稳定坡比,反铲修坡构造微地形,为景观设计创造条件。疏浚宽度至少达到河宽的三分之一,使疏浚后的河道上下游水面连续。景观部分规划自351大桥到工业区大桥止,沿线约6.5km,总用地面积19.4万㎡,6个节点及沿线带状绿地。
(3)芦山县大川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大川河(玉溪河)大川场镇段。工程主要由河道治理工程、湿地景观工程、附属工程三部分组成。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合理回报的方式为: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当年可用性付费+当年运维绩效付费。
6、项目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
二、工程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雅安市芦山县水务局;地址: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183号;负责人:姜平;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农田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等职能。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采购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52,255.97万元,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该项目的建安费暂不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具体负责的项目建安费取决于采购人、公司及联合体签署的施工合同,本项目建设期2年(计划工期如有调整以合同日期为准),中标该项目预计对公司2018年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投标联合体及合作方情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四川省雅安市
芦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投标、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3、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全部附件、招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等(含各类附件)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由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投融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范围内的施工工作、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全面协调工作;
(2)由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投融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由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发起设立、管理或参与管理的基金及其控制下的公司承担投融资工作;
(4)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明确,未来在项目公司融资全部或部分不能的情况下,由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公司差额融资及提供其他增信措施,该等责任分担一旦明确,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统一不得变更,但此项约定不妨碍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要
求联合体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合作方介绍:
(1)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24-26号;法定代表人:林进宇;注册资本:23,88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生态环保、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园林绿化和养护、水土保持、生态环保产品和建筑节能技术开发、航测、BIM研发与应用、造林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河沙开采、河沙销售;建材销售。
(2)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潘静;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要求,公司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并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