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59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2017年9月5日,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1,965.3615万股的9.87%。其中,首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1,965.3615万股的7.90%;预留3,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1,965.3615万股的1.97%。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90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8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3期行权。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40%、30%、30%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3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年-2020年,三年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101,881.23万元;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33,081.23万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
173,681.23万元。
3、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向4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调整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488人中,有29人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88人调整为459人,29名离职人员对应的5,690,000份期权予以注销,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由120,000,000份调整为114,310,000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相关岗位上的人员离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离职的2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期权办理注销手续。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8人调整为459人,对应的5,690,000份期权予以注销。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由120,000,000份调整为
114,310,000份。
调整后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2017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取消相关离职人员股票期权,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铁汉生态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符合《管理办法》、《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调整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