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照市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日照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约定,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89,976万元(其中10,000万元由日照市人民政府财政支出用于本项目征拆费用),本项目实际建设投资为79,976万元,最终建设总投资规模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
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资管”)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日照市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日照市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铁汉资管签署的《日照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
三、工程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照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黄海之滨,东临黄海,西接临沂市,南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毗邻,北与青岛市、潍坊市接壤。南北长约82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总面积 5,358.57平方公里。日照被誉为“水上运动之都”与“东方太阳城”,环境非常优美,为联合国宜居城市之一。日照市是国家第八批国家级园林城市,本项目的建设对日照市的绿化和生态环境有着很大的提升,会进一步巩固日照市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各项标准,同时可以改善日照的旅游硬件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日照市实施旅游富市战略、加快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形势。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采购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日照市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
2、投资估算: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89,976万元(其中10,000万元由
日照市人民政府财政支出用于本项目征拆费用),本项目实际建设投资为79,976 万元,最终建设总投资规模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
3、合作投资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
(1)市民公园(铁路公园)项目全长7公里,总用地面积约120万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07.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
景观建筑、服务建筑及辅助用房;新建项目位于东港区兖石铁路北侧,迎宾路南侧,临沂路至旭阳路段;
(2)海曲公园改造项目位于日照市海曲中路以南,公园路以东,海曲公园区域,总用地面积约220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建筑工程、景观改造和配套工程;
(3)潮石路道路绿化工程全长 15.3 公里,起点位于东港区与市北开
发区交界,终点位于市区山海路与北京路交叉口总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
主要对公路中央6米绿化分隔带、道路两侧各23米绿化带进行绿化,配套
建设驿站、公厕、停车场等基础服务设施。
项目建设内容以最终审批的施工图纸为准。
4、项目运作模式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决策,本项目采用 ROT+BOT 模式进行运作,由日照
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资主体日照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项目。
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1年。
6、项目公司
本项目由乙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日照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合作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并获得项目收益。
项目公司资本金暂定为23,993万元(约为实际建设投资79,976万元
的30%)。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政府方出资代表:日照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199.65万
元,股权比例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279.34万元,以货币方式出
资,占注册资本的9.5%;
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0,514.01 万元,以货币方式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5.5%。
项目总投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7、项目用地
本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甲方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并在合作期限内无偿提供给乙方独占性使用。
8、项目回报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具有部分可经营性收益,项目的收益回报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1)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支付时间节点为每 12 个月支付一次,运营期
第一年可行性缺口补贴在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第12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
前支付,后续每笔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按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实际建设投资为79,976万元,最终建设总投资规模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亿元的17.49%。本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8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日照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