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100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集团”或“牵头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乡缘环保”)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PPP项目的中标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0)。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或“甲方”)及中冶天工集团、汉乡缘环保签署的《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预计为1,638,392,400元,初步估算,公司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11亿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投资为准)。
三、项目采购人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交叉口大千置业;负责人:范中华;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地震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等工作。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采购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2、项目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预计为1,638,392,400元,项目实际总
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和郝家沟(滨港一路至滨港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3.1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其工程范围:南至郝家沟,西至小开河,北至马山子河,东至套尔河,连通湿地公园、黄河故道等水系,总投资142,839.24 万元。
3.2郝家沟(滨港一路至滨港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综合管廊设置在道路南侧绿化带外侧地下,长度为3.50公里,总投资
21,000万元。
4、合作期限 15 年。其中,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2年;郝家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期1年,运
营维护期14年。
5、合作内容:
5.1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由政府出资方与乙方共同组建的项目
公司负责。
5.2项目用地由甲方完善用地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由项目公司无
偿使用。
5.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对项目享有占有、运营、收
益权,承担对项目的维护责任,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形成的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人为甲方。
5.4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未经甲方和政府出资方同意不得转让、出租项
目经营权或以任何方式对经营权作出处分。
5.5运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技术和文件资料无偿且无条件地
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6、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方与乙方共同组建,注册资本为327,678,480 元,其中由政府方指定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出资32,767,848元,占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294,910,632元,占注册资本的9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7、质量目标: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滨州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运营收入及回报
8.1 本项目包括非经营性的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子项目和准经营
性的地下综合管廊子项目。项目公司向管线入廊单位征收管廊有偿使用费,此部分收入无法覆盖项目公司全部的建设成本、运营成本以及一定的合理利润,缺口部分仍需要政府给予补贴。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为保证项目公司在建设及运营期间的质量和效率,政府每年需支付给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部分与绩效考核挂钩,由项目实施机构(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依据绩效考核标准所得出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支付系数,向项目公司支付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的项目回报安排如下: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政府在支付财政补贴时,所支付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年经政府审计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基数乘以合理利润率,乘以绩效考核系数,减去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
8.2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增加如:淡水综
合利用、旅游项目投资等新增项目但不限于上述新增项目,本项目公司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对本项目后续的待开发上述项目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开发和经营权。对于后续新项目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新收益,根据约定,将作为使用者付费部分用于抵扣财政补贴。运营期间不超过本项目确定的合作期限。
对本项目以及后续开发项目中社会资本方实际获得的合理利润都不得超10%(建设成本合理利润10%、运营成本合理利润10%),对于后续项目合理利润率按乙方竞报的项目合理利润率确定。后续项目收益超过本合同中约定的合理利润率在10%以内的收益归项目公司所有,超过10%以外的收益,
按照7:3(政府:社会资本)的比例参与分红。
8.3付费进度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时点为每年支付一次。
本项目所属的每个子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子工程项目可独立进入运营期(各子项按照单独验收单独运营的原则)。第一次运营补贴在运营满十二个月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审计部门审计完成之日起的 3 日内完成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后期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预计为1,638,392,400元,初步估算,公司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11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亿元的
24.05%。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