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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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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关于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4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96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乙方”)与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6月完成100%收购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已更名为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为“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嵩县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或“甲方”) 、政府

方出资代表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全部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为35,780.72万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投资为准)。

      三、项目采购人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嵩县水利局,负责人:谢海松;住所:嵩县白云大道 1 号;主要职能: 负责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

和河道、水库、水电及其工程建设,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水电行业管理等。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采购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PPP项目。

     2、项目编号:G2016-049SL。

     3、项目地点:嵩县。

     4、本项目治理范围:两坝两渠三条河(两坝:伊河城区橡胶坝、伊南伊北渠渠首坝;两渠:伊南渠、伊北渠;三条河:高都河、吕沟河、太平沟河)。

     5、工程规模:(1)伊河城区橡胶坝及库区河道整治工程,橡胶坝位于伊河一桥下游150米处,总长525.1米,其中橡胶坝段长429.4米,共6跨,单跨长70米,坝高4米,坝底高程313.5米,坝顶高程317.5米;橡胶坝与两岸河堤之间采用固定堰连接,堰高 6.5 米,采用钢筋砼内包浆砌石结构,其中左岸固定堰长50.7米,右岸固定堰长45米;库区防渗在橡胶坝上游钢筋砼铺盖齿墙底部、下游围堰处设置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防渗墙上游设置50米长粘土铺盖,下游设置5米长钢筋砼铺盖;下游消能防冲工程主要由消力池陡坡段、消力池水平段和海漫段三部分组成;充坝大口井布置在橡胶坝上游,控制室布置在橡胶坝左右岸。橡胶坝库区整治河道滩地长度3.2km,两岸滩地宽度为30~70m,景观工程包括:滩地土方工程,

微地形工程,滩地绿化,景观服务设施,滩地道路,生态湿地,休闲设施,基础照明设施,下河道路等。

     (2)渠首坝及伊南伊北渠修复工程,渠首坝位于伊河崖口上游原渠首坝下游50米处,由铺盖段、坝体段、消能防冲段三部分组成。其中铺盖段采用钢筋砼铺盖,长15米;坝体段下部由钢筋砼构成,高4.1米(出地面1米)、顺水流长10米,上部为液压坝,坝高3米、宽146.8米,坝底板328.80米,坝顶高程331.80米;下游消能防冲段长75米,由消力池、海漫等组成。

伊南伊北渠修复工程,涉及伊南渠4,000米,伊北渠2,000米,主要内容为渠道清淤、浆砌石渠道整修、渠底砼护砌等。

     (3)吕治河整治工程涉及河道治理和液压坝,河道治理范围为上纸路桥上游600米至入伊河口,桩号为0+000~1+321.8,河道采用复式段面,其中桩号0+000~0+613.5段采用梯形复式断面,0+613.5~1+321.8段采用矩形与梯形联合断面,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修。液压坝分两级,一、二级液压坝分别位于桩号0+963、1+270处,液压坝坝高均为3米。

     (4)太平沟河整治工程,治理范围为高村至已建涵洞进口,桩号为0+000~0+358.9,治理长度358.9米,按照1:200纵坡进行清淤疏浚,并采用双孔钢筋砼涵覆盖。箱涵单孔宽度为5米,净高度4~4.62米。

     (5)高都河治理工程,范围为纪村桥至东关大桥,桩号0+000~

10+882.3,整治长度10882.3米,主要内容为清淤疏浚、两岸岸坡整修。

     6、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7、运作模式:依据本项目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即由乙方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工程及设施,合作期届满,将本项目工程设施及为本项目配置的资源无偿、完好地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8、项目公司:本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35,780.72万元,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确定为总投资的20%,即7,156.14万元人民币,其余28,624.58万元(占建设投资的80%)通过项目公司债务融资方式解决。其中丙方出资1,431.23万元,持股比例为20%;乙方出资5,724.91万元,持股比例为80%。

     9、政府付费:

     9.1可用性绩效费用

     9.1.1 本项目属于不具有向最终用户收费机制的水利公益基础设施项

目,故采用“政府付费”的付费机制。

     9.1.2 乙方收入和回报由可用性绩效费用(建设总投资)和运营维护绩

效费用以及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三部分组成。

     9.1.3 建设总投资以项目竣工决算数额为准,列入甲方支出预算并由嵩

县财政局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由甲方确认并分配到每一支付年度之中,按照甲方分配的比例于支付每年的维护运营费支付之同时一并支付。

     9.2运营维护绩效费用

     在每一个运营年,甲方通过常规考核和临时考核的方式对乙方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付费。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全部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为35,780.72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亿元的7.82%。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工期如有调整以合同日期为准),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 PPP 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