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8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阴市长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建筑”)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华阴市长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 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华阴市长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兴建筑、华阴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招标人”)签署的《华阴市长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初步估算为89,494.51万元,公司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20,189.5万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投资为准。)。
三、项目招标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招标人为华阴市水务局,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太华南路;负责人:陈风波;主要职能:(一)负责水法律、法规,在全市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利、水保、南山支流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 (四)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等。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招标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华阴市长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 项目
2、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05
3、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华阴市境内,起点为黄甫峪峪口与杜峪峪口,终点为长涧河交渭河大堤处。
4、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494.51万元。
5、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长涧河华山峪入河口至老西潼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全长1.65km;长涧河老西潼路至污水处理厂(左岸)河道拓宽工程,全长 2.0km;长涧河滞洪区(华山水镇)水利风景区工程,总用地面积2794.00ha。长涧河岳庙西街至310国道改线路十字(右岸)河堤路(30米宽)拓宽及硬化、绿化工程,全长2.05km;长涧河310国道改线路十字至长涧河滞洪区北边界(右岸)河堤路(12米宽)拓宽工程,全长0.75km;长涧河四知路延伸段桥梁工程1座;长涧河长城路延伸段桥梁工程1座。
具体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6、合作期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3年。
7、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乙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500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10,000万元,政府方出资2,500万元。
8、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
8.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甲方负责完成或委托
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场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及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评审; 8.2甲方负责完成或委托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场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及前期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场地的征地、所有地上物拆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包干金额为人民币17,898.9万元,若实际征地、所有地上物拆迁费用超过包干金额,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8.3项目前期费计入总投资。
9、服务费:乙方在运营期内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构成。
9.1可用性服务费
可用性服务费按年(运营年)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时点为自运营开始日起12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此类推。
9.2运营维护服务费
本项目运营期第一年运营维护服务费以乙方报价为准,为490万元/年,
第二年运营维护服务费由甲方、市财政局、市林业局、项目公司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成本及相关标准进行协商确定。之后运营维护服务费应每三年调整一次,主要针对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运营维护服务费采用每季度考核、按年度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运营维护服务费的时点为自运营开始日起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此类推。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初步估算为89,494.51万元,公司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20,189.5万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投资为准),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亿元的4.41%。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招标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华阴市长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