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采购单位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发来的《成交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集团”或“牵头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乡缘环保”)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本项目估算投资额为16.3839亿元。其中: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额142,839.24万元;郝家沟(滨港一路至滨港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投资估算额21,0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一、工程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
2、项目编号:BZBHGP-2017-0028
3、建设地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4、建设内容:
(1)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其工程范围南至郝家沟,西至小开河,北至马山子河,东至套尔河,连通湿地公园、黄河故道等水系。
(2)郝家沟(滨港一路至滨港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设置在道路南侧绿化带外侧地下,长度为 3.50 公里。
5、项目规模: 项目估算投资额为16.3839亿元。其中:北海经济
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额 142,839.24 万元;郝家
沟(滨港一路至滨港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投资估算额 21,000万
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6、项目合作运营期:合作期限15年。其中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
程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12年;郝家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期1年,
运营期14年。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
8、项目公司
(1)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滨州北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设置暂按注册资本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10%,持股比例10%,社会资本出资90%,持股比例为90%。
(2)项目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 PPP 项目合同约定,承担本项
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维护与移交工作及责任。
9、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具体的项目回报安排如下: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政府在支付财政补贴时,所支付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年实际发生额为基数乘以合理利润率,参考一定的绩效考核指数,减去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并参照近两年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运营成本,须由政府部门(审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运营成本进行审计,依据审计后数额给项目公司予以一定的政府补贴。
二、工程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地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交叉口大千置业;负责人:范中华;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地震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等工作。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采购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估算投资额为16.3839亿元,初步估算,公司承接工程的金
额约为11亿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亿元的24.05%。本项目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
工程建设期为3年、郝家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期1年(计划建设期
如有调整以合同日期为准),中标该项目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及今后年
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投标联合体及合作方情况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工程 PPP项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采购报价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报价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预审、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报价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工作,其中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其承担的项目投资额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并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移交工作,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
联合体合作方介绍:
1、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青;注册资本:205000万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维修(经营范围和有效期以资质证书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锅炉、压力管道、起重器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压力容器制造(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对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郑志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深圳市汉乡缘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根据《成交通知书》要求,公司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