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B包)
的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本
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及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发
来的 《中标通知书》 。 通知书确认公司与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国沅建设”) 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为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B包)”的中标单位,本工程投资估算约
131,209万元,以经政府批准的规划、立项、可研文件为准。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刊登了《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
目(B包)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一、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2017 年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B
包) 。
2、项目编号:XJTF(GK)2017ZF47。
3、工程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
2
4、工程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配套市政管网设施、村容村貌
整体提升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移交。
5、投资估算:本工程投资估算约 131,209 万元,以经政府批准的
规划、立项、可研文件为准。
6、PPP 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
作。
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 12 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
建设期暂定 2 年。)。
8、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
目公司中社会资本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 90%,政府出自代表股权比例
为 10%。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 131,209 万元,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暂
定为 26,3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0%),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均以货币
方式出资。按照双方股权比例,政府方需出资约 2,630 万元,社会资本
需出资约 23,670 万元,资本金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按比例逐步出
资到位。
9、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的支持:区政府将本项目的政府付费列入
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支出及纳入中期规划
10、债务融资:本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差额资金约 104,909 万
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解决,且融资利率不得高
于 6%,由社会资本承担最终的融资责任。
3
11、回报机制
基于本项目的商业模式、经营属性等确定其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
同”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和可用性
考核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
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政府方将根据 PPP 项目协议的约定每年向项
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以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二、项目招标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地址:乌
鲁木齐高新街 258 号;负责人: 唐军;主要职能:负责高新区(新市区)
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
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乡抗震
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人民防空工作;市政
设施及公共服务事业新疆、改扩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抗震安居工程;
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及民生工程。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招标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 131,209 万元,以经政府批准的规划、立项、可
研文件为准。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该项目的建安费暂
不确定,公司具体负责的项目建安费取决于招标人、公司及联合体签署
4
的施工合同,如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
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中标
该项目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投标联合体及合作方情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
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2017 年美丽乡
村建设 PPP 项目(B 包)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
1、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以及施工总
承包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未来在项目公司融资全部或部分不能的情况下,由深圳市铁
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项目公
司差额融资及提供其他增信措施。
(2)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共同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
5
责项目建设工程期间的全面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工作。
联合体合作方介绍:
1、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或控 股);法定代表人:罗国芳;注册资本:32,600万人民币;住所:
五华县水寨 镇前进街14号华惠苑;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土石方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
销售:石、水泥、钢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要求,公司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
《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
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
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6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