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0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成交社会资本方”)为“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148)。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 、政府
方出资代表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城投”)签署了《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预计总投资8.8749亿元(不含土地费用),项目中标金额为7.98741亿元(总投资下浮10%,不含土地费用)。
三、项目采购人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 桃源中路135号;
负责人:蒋东辉;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规划,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建筑节能、人民防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指导全县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白蚁防治工作等。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采购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 PPP项目。
2、项目内容:包括4个子项目,分别为:新城市中心区16-1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新城市中心区2#地块地下人防及连接桥工程项目、兴海南路(沿海南线-跃龙山大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和洋溪滨水广场工程项目。
3、合作期:
(一)建设期:对任一子项目而言,指自项目立项批准之日起至项目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期间。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允许延长,任何子项目的建设期不应长于3周年。
(二)运营期:对每一个子项目而言,除非根据本合同规定延长或提前终止,指自其运营日起至第8周年届满之日。
4、项目公司:公司将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宁海城投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铁汉生态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的
80%,共16,000万元,宁海城投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的20%,共4,000万元。
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必要的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所需的资金。
5、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6、建设期履约保函:5,000万元人民币。
7、维护保函:500万元人民币。
8、服务费的支付
(一)采购人负责向政府报告将本项目的服务费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提请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批准;
(二)可用性服务费:每一个子项目的可用性服务费自运营日起每十二个月支付一次(第一个支付时间点为运营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10日内);(三)运营绩效服务费:采购人在每个运营年的十二月份进行评分考核,每个运营年度的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在考核完成后10日内支付,第一个运营年和最后一个运营年的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按实际运营天数付费。
根据运营年的考核得分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8.8749亿元(不含土地费用),项目中标金额为7.98741亿元(总投资下浮10%,不含土地费用),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30.57%。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