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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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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关于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22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167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与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沅建设”)、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实设计”)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或“社会资本方”)为“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158)。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及国沅建设、诚实设计与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或“甲方”) 签署了《关于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7,500万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投资为准)。

      三、项目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 五华县水寨

镇华一东路;负责人:黄永响;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的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定等职能。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采购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50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技工

学校建设投资21,500万元、创业孵化园2,500万元、湿地公园3,500万元。

最终建设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即静态总投资)规模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政府的支付责任含项目建设期利息。

     3、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由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募社会资本方,五华县人民政府授权平台公司五华县博艺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与项目投融资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另行确定)。甲方授权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本项目的项目投资收益权、公共设施等的维护权。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设计、建设;项目建成后,本项目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及创业孵化园经营管理职权移交政府,项目公司不参与运营。项目公司负责湿地公园项目的日常运营以及公共设施等的养护、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若最终建设内容规模有所超出的,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超出建设规模由甲方负责追加投资立项,经政府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按社会资本中标条件与项目公司统一结算。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五华县政府指定的其他移交机构。

     本次建设项目为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 PPP 建设项目,建成后包

括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在城新中学原校址上扩建而成,建设场址位于五华县工业大道旁。充分利用城新中学现有资源,按县城教育资源整合规划,学校现有占地面积60.2亩,再将学校周边的池塘、湿地划拨给学校,总占地将达到252.52亩(约168,346平方米),其中技工学校规划用地面积为152.52亩(约101,683.02平方米),湿地公园规划用地面积为100亩(约66,667平方米),参照《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五华县技工学校的实际情况:新建教学大楼7,820平方米,综合大楼及图书馆8,180平方米,实训大楼16,580平方米,学生宿舍 15,850平方米,教工宿舍3,384 平方米,食堂4,450平方米,体育馆 5,100平方米,创业孵化大楼6,800 平方米,车位

125个,附属设施及湿地公园等,总建筑面积73,16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

容以最终政府审定结果为准)。

     4、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甲方提供相应的融资文件支持;投融资单位提供增信支持。

     5、项目工期

     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分期实施,第一期工程技工学校一期保证在2017

年8月交付使用,第二期工程技工学校二期、创业孵化园在2018年4月交

付使用,第三期工程湿地公园在2018年9月交付使用),运营期:10年(自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起计)。

     6、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7、 运营管理目标:合格。

     8、违约条款

     8.1 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侵占或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

金,或者项目资本金未能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按计划到位,或非自然灾害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不能确保甲方如期正常办学的,经甲方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无效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8.2 发生本款所述下列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协议目的无

法实现的,乙方有权通过对甲方发出有效通知的方式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8.2.1由于政府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公

司无法合法经营或经营收入受到严重影响的。

     8.2.2 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并构成对本合同的

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

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的。

     8.2.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持续停工达到15天或累计停工达到60天的,

由甲方补偿各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超过90天,乙方和第三方可以提出

索赔,以乙方或者第三方施工单位发出的书面依据为准。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7,500万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投资为准),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10.52%。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6年及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