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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28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11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公司”、“承包人”)与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共三个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为“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52,000,000元,最终以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三、发包人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发包人为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胡泰峰;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元;住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基础建设、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土地开发与整治、新农村集中住房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建设;旅游建设等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包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
     3、项目概况: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项目位于城西边,南起老木桥,北至土河桥,长约5690m,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划用地919亩(包括河流面积:151亩);东岸滨河道路 6232m(包含人行路与自行车路);西岸滨河道路7540m(包含人行路与自行车路);排污箱涵(断面2米*1.8米)5690米;两岸绿化带45万平方米;滨河人行桥12座;水坝2个(坝高 6m 左右);配套相关设备设施。
     4、合同工期:12个月。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工程进度款
     工程设计费:由发包人分期进行支付:设计费在承包人进场施工满3个月且设计成果经审定后10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设计费在完工后三个月内根据审计审定的总金额一次性付清。
     工程施工费用:本工程施工费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5日前支付已确认的上月已完成工程产值的80%,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完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4天内支付。
     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则应承担项目资金利息,如延期支付在90天以内(含90天)则发包人应按银行3至5年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承担利息,以应付进度款为计取基数;如甲方延期支付在91天至180天,甲方应按银行3至5年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承担利息,以应付进度款为计取基数。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延期天数计取。如甲方延期支付超过180天,按已完成工程产值按照110%进行结算,一年内付清。
     9、违约
     9.1 承包人违约
     如承包人违约,需承担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2 发包人违约
     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项目(全面)停工30天以上的,所造成的停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和设备租赁等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减轻损失导致损失扩大的除外),工期顺延。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52,000,000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9.64%。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