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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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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重大合同公告(2016/7/19)

公告日期:2016-07-19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109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公司”、“承包人”)为“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天文科普旅游特色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贵州平塘三天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天文科普旅游特色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价格暂为人民币(大写):设计、施工总费用暂定伍亿元整(小写金额:500,000,000 元),最终以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三、发包人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发包人为贵州平塘三天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田茂刚;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平舟镇东山路一段(平湖四小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 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风景旅游资源(景区、景点、度假村)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服务项目(餐饮、宾馆酒店业、旅行 社业、文化艺术培训及展演、水上游乐)开发建设经营;旅游交通客运业(旅游客运汽车、观光车、观光电梯、观光索道、观光览车、旅游船舶、竹筏、滑杆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旅游商品开发建设、生产加工及销售;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旅游节会、旅游宣传推介活动项目策划与承办。【仅供“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服务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旅游交通客运业开发建设经营;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筹建,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包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天文科普旅游特色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平发改投资[2015]110号。
     3、工程内容: 旅游镇交通枢纽工程;布依民族文化广场及周边景观
环境;市政道路(4号路)及滨水市政道路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以经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为准。
     4、工程地点: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
     5、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即本项目的设计(含概预算文件)、
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现行和省级验收技术规范为准。
     8、合同价格暂为人民币(大写):设计、施工总费用暂定伍亿元整(小写金额:500,000,000元),最终以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9、工程进度款
     9.1工程进度款
     施工过程中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支付,从开工(以发包人要求进场的开工令明确开工时间为准)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工程款进度支付,每6个月施工期满后的10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该期间内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50%,完工后累计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50%;剩余50%工程产值完工后的一年内完成支付,完工后6个月内已完工程产值支付30%,完工后的12个月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如果审计结算价未确定,暂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共同确认产值为基数支付)的95%,剩余结算价的5%在质保期满14天内支付;
     如果合同约定工期满,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无法完工,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产值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从合同工期满之日起10日
内甲方应支付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50%;合同工期满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30%,合同工期满后的12个月内支付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20%。剩余工程由承包人继续施工,施工期每6个月作为一个期中支付时间,按照上述方式支付工程款,以此类推,直至项目完工。
     工程结算审计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的3个月内审计完成。工程造价以审计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总价为准。承包人上报工程结算,确保编制是严格按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和要求的定额进行编制。
审核超过审定工程造价10%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款来源: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9.2其它进度款
     设计费用由发包人分期进行支付:①提交方案设计后10天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30%.②在乙方进场施工满6个月后10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90%,剩余设计费在完工后三个月内根据审计审定的总金额一次性付清。
     9.3  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支付
     缺陷责任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10、违约
     10.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0.1.1因发包人责任造成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需另行商谈费用。
     10.1.2如发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构成违约,经
承包人书面同意可给30天宽限期,延期30以上60天以内的则发包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上浮30%承担资金成本;如延期支付工程款超过60天以上的构成合同严重违约,发包人以应付未付款总额为基数,按照日息千分之五承担罚息,按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项目停工3天或3天以上的,所造成的停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和设备租赁等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0.1.4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该项目不能竣工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0.1.5因征地拆迁、线路迁改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需间断性施工的,承包人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不得因此而终止合同或终止施工,同时工期顺延。如因征地拆迁或线路迁改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全线无法施工的时间超过一月及以上的,承包人可以终止施工,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发包人按本协议约定的计费依据及方式进行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10.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0.2.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期造成损失,由承包人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设计费。
     10.2.2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除免收受损失部分设计费外,还应付给承包人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10.2.3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能如期完成项目交付发包人使用,属承包人违约,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万分之四
的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延期期间发包人不承担未支付工程款利息。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设计、施工总费用暂定伍亿元整(小写金额:500,000,000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19.14%,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天文科普旅游特色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