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094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公司”、“承包人”)为“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麻线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麻线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贵州天下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的《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麻线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14,794万元,预备费为2,100万元,其他费用为4,106万元。
三、发包人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发包人为贵州天下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文贵荣;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贵州省长顺县长寨镇和平中路008号;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农村、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包人未发生业务。
3、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麻线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
3、工程规模:治理河道11.561公里。(1)治理河道堤线总长23.2公里;(2)清淤河道长度11.5公里;(3)改建拦水坝3座;(4)改造桥梁4座,(5)设置人行路23.108公里;(6)两岸绿化面积11.561万平方米;(7)修建16个景观台;(8)修建18个亲水台。
4、工程工期:180个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8、工程进度款
工程设计费:由发包人分期进行支付:设计费在承包人进场施工满3
个月且设计成果经审定后10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90%,剩余设计费在完工后三个月内根据审计审定的总金额一次性付清。
工程施工费用:本工程施工费按时间进度支付,每两个月作为一次进度款支付周期,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天内予以核实,确认后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程产值的50%,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完工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绿化部分除外),剩余结算价的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4天内支付。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提供发票,缴纳税费。
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则应承担项目资金利息,如延期支付在60天以内(含60天)则发包人应按年利率5%承担资金利息,以应付进度款为计取基数;如支付延期在60天以上的则按照年利率8%承担资金利息,以应付进度款为计取基数。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延期天数计取。
9、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合同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返还承包人。
10、违约:
10.1承包人违约
10.1.1因承包人设计质量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相关工程费用损失、质量及安全事故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10.1.2出现以下情形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A、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严重延误;
B、 因承包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C、 因承包人原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法修复;
如发包人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则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共同完成工程结算,发包人按照工程结算价的80%支付,其中结算价的20%为承包人违约金,发包人按照合同方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
10.2 发包人违约
10.2.1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该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0.2.2出现以下情形承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A、项目开工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停工60天以上的;
B、因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延期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延期90天以上的;
如果承包人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则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共同完成工程结算,发包人按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清承包人工程款。
10.2.3如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则构成合同违约,应以应付款为基数,按年利率15%承担资金成本,按照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1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8.04%,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
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麻线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