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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关于四川省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067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省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乙方”)为
“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下简称 “甲方”)
签署了《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500万元。
     三、甲方的情况介绍
     1、该项目甲方为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住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新县城萝卜岗江汉大道三段26号;负责人:余名强;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污水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结合我县的实际,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②根据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
目标和规划,制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③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环境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职能。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招标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
    2、工程实施方式
    2.1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事宜由项目公司直接发包给乙方实施。本项目包含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与设计施工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包括:汉源县城环湖路边坡、第二通道后坡料场边坡及附近边坡的生态修复;清除坡面碎石,保证坡体安全、平整;设置截排水沟,梳理坡面水系;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修复坡面生态系统。
    2.2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工程建设期为18个月,养护期为2年,政府购买服务期为3年。政府购买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承接本项目绿化管养的承包权。
    2.3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500万元,在本协议签订15日内,由汉源县人民政府政府授权汉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并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
即4650万元。其中汉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即1395万元,乙方出资70%,即3255万元,股东双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实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建设期的资金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外,剩余的70%项目总投资额即约10850万元,由乙方按照投标时的资金注入计划表注入项目公司完成项目融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购买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总价款为项目建设总投资+运行管理费。
    3、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
    3.1验收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3.2工程竣工结算: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系依据本协议确定的计价原则和方式,先由乙方编制竣工结算资料交项目公司报甲方初步审核,再交由甲方审计机关审计,并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为准。乙方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编制工作,交项目公司报甲方初审。甲方应自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起2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项目公司全力配合),结算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非乙方原因,未按期完成工程审核、审计工作,暂以汉源县财评中心评审的控制价作为支付建安费的基数。
    3.3 政府购买服务总价款为该项目建设总投资+运行管理费(购买服务时
扣除在项目公司注册时政府平台公司的出资部分)。
    其中
    (1) 项目建设总投资=工程建安费+设计费,其中工程建安费暂以甲、乙
双方和项目公司共同确认并经汉源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认定的金额为
准,最终以汉源县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
    (2)项目运行管理费:项目公司按照甲方未支付的工程产值的10%/年计取项目运行管理费,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购买期即开始计取,直到项目公司收到甲方支付的购买服务款项之日。每期的运行管理费=(政府未购买的工程产值+设计费)×10%。最终以汉源县审计局审定的工程建安费作为基数结算。
    3.2工程建设其他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费、预算编制费、监理费、勘察费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计入政府购买服务总价款。
     4、政府购买服务价款及支付
     4.1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项目公司按约定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依照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购买该项目,购买期为3年。购买比例为50%、30%、20%。财政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购买。提前购买的按月支付运行管理费。
    4.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
的50%,并支付第一期的运行管理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0%,并支付第二期的运行管理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6个月内,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并支付第三期的运行管理费。
     非项目公司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在协议约定工期内完工的,对乙方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款及运行管理费,甲方应在协议约定工期满日起三年内分批支付给项目公司,支付基数以双方确认的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投资额为准,协议约定工期满后13个月内,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并支付第一期的运行管理费;协议约定工期满后25个月内,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
的30%,并支付第二期的运行管理费;协议约定工期满后37个月内,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并支付第三期的运行管理费。
     非项目公司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在协议约定工期内完工的,在协议约定工期内实际完成的工程投资,从协议约定工期满之日第91日起开始计算运行管理费,直至甲方付清该部分投资款为止。
    4.3绿化管养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的质保期及贰年的绿化养护期内为存活养护,其费用已包含在建安费相关清单项目中,不再单独计取费用,绿化管养工作由乙方负责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承接本项目绿化管养的承包权。
     5、违约责任
     5.1乙方违约
     5.1.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的移交基准日期较确定移交范围和内容的基准日推迟,乙方违约不超过40天,自违约之日起算,乙方以项目总投资额为基数,每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1.2 因乙方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40天以上,按7.3条b、c款执行。
     5.1.3 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修理后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5.1.4 未经甲乙双方、设计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及按甲方相关程序报
批的设计变更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1.5 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济法律责任由
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安全文明施工必
须达标,如不能达标而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一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费5000—10000元。
     5.1.6 乙方非法转包或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将工程非法发包,甲方有权
对乙方处以转包或发包金额50%的罚款。
     5.1.7 如因甲方用地等原因引发的工程停工或待工,超过10个工作日时,
工程总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2甲方违约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购买服务款项时,延迟支付达90天时,从延迟支付第91天开始以项目总投资额为基数,每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5.93%。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甲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合作,项目公司须承担融资功能,项目公司能否完成融资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2、本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汉源县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