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乙方”)为
“深汕特别合作区汕美生态文化谷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汕美生态文化谷开发、建设和运营PPP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甲
方”)签署了《深汕特别合作区PPP项目合同》,合同建安费约为人民币5.9635亿元。
三、甲方的情况介绍
1、该工程的招标人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住所:中国广东省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负责人:何学文;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合作区经济管理和建设等事务。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招标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汕美生态文化谷开发、建设和运营PPP
项目。
2、工程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鹅埠、小漠、鲘门片区
3、项目公司的设立:乙方依法中标后3个月内,甲方、乙方、合作银行三方应按约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4、筹资主体及方式: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融资任务,项目公司的筹资方式可以是利用其股东自有资金加其它合法方式融资。甲方协助项目公司做好融资工作。
5、公益性建设期:16个月(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6、运营期: 28年零8个月(自公益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行业的质量评定等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8、项目内容:
8.1开发内容:深汕特别合作区汕美生态文化谷的项目用地及关联地块的规划制定、土地取得以及出让。
8.2运营建设内容:汕美生态文化谷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和维护管养,即市政基础设施和植物主题园的建设和维护管养(市政机动车道的维修维护除外)。
8.2.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线景观,即车行道、绿道、马道、滨海栈道、综合管网、景观设施及两侧绿化的建设,第二部分为节点景观,即景观节点、绿道驿站等的建设。
8.2.2植物主题园建设为童趣、渔歌及竹意3个特色主题植物园的建设(主体功能建筑除外)。
9、项目开发模式
9.1开发建设模式:本项目具体采用PPP+EPC合作模式。
9.2 运营模式:公益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管
养;经营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商业运营,公益性项目的维护管养及经营性项目的商业运营均由项目公司负责。
10、甲方主要职责:甲方负责完成规划制定、土地取得、土地出让以及部分前期工作。
11、违约条款:
11.1甲方的一般违约责任
11.1.1 甲方逾期支付开发成本及投资收益,可与乙方及项目公司协商
处理办法;协商不成的,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的105%计取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11.1.2甲方无故未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乙方及项目公司可通知要求甲方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获得因甲方违约而使乙方或项目公司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
11.2 乙方的一般违约责任
11.2.1乙方未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相应设计、施工任务的,可与甲方协商处理办法;协商不成的,按每逾期1天处以5万元罚金的方式计取逾期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
11.2.2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筹资的,可与甲方协商处理办法;协商不成的,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的105%计取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该等款项为止;逾期超过30日的,
甲方可解除合同。
11.2.3乙方无故未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甲方可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并有权获得因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支付。
因乙方与其选择或管理的单位之间的任何纠纷给项目或甲方造成任何实施障碍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乙方对其选择或管理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服务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行为或违约承担全部责任;该等行为或违约影响本项目开发进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选择或管理的单位。
乙方必须保障和保护甲方免遭因乙方实施该工程过程中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损失和开支。
11.2.4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为乙方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追索相应的违约金。
甲方已向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追索相应违约金后,不影响甲方依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另行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1.3本合同任一方发生本章所规定的一般违约情形时,均可与另一方协商解决方案;另一方不予协商或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依本章前述约定处理。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5.9635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0.03亿元的29.77%。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甲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合作,项目公司须承担融资功能,项目公司能否完成融资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2、本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经营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商业运营,项目运营期限较长,运营期间的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